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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阳交警关于货车车辆限行通告

发布日期:2024-10-16 19:30:01 浏览:
摘要:QC11B16A(农历QC10BWA),星期三,海阳交警关于货车车辆限行通告。警方通告为进一步加强交通管理,确保道路安全,预防重大交通事故的发生,切实净化群众出行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道路管理条例》、《货车安全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我市以下路段自公告之A起,禁止12吨以上货车…   QC11B16A(农历QC10BWA),星期三,海阳交警关于货车车辆限行通告。
  警方通告
  为进一步加强交通管理,确保道路安全,预防重大交通事故的发生,切实净化群众出行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道路管理条例》、《货车安全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我市以下路段自公告之A起,禁止12吨以上货车通行:
  一、06:00-R:00时间段禁行路段:
  老城区:东凤大道以西(不含东凤大道),海阳路与海天路路口以东,海天路以北(不含海天路),虎山街与东凤大道路口以南。
  新城区:西安路以东(不含西安路),益港路以西(不含益港路),海翔路以南(不含海翔路)。
  二、全天禁行路段:
  海滨路(东凤大道-徐家路口)路段。
  确需在限行区域运输通行的,请通过“交管1RW”APP端申领城市货车通行码。
  文明交通你我他,城市建设靠大家。希望广大驾驶员自觉配合公安交警部门工作,严格遵守交通法规,共创我市文明有序、和谐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
  业务咨询:海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交通管理科电话:0535-3284572。
  特此通告
  海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QC11B16A
  (来源:山东省烟台市海阳交警)

摘要:QC11B16A(农历QC10BWA),星期三,海阳交警关于货车车辆限行通告。警方通告为进一步加强交通管理,确保道路安全,预防重大交通事故的发生,切实净化群众出行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道路管理条例》、《货车安全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我市以下路段自公告之A起,禁止12吨以上货车…   QC11B16A(农历QC10BWA),星期三,海阳交警关于货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