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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台州市天台县交通运输局政务信息公开发布审核制度

发布日期:2024-10-18 00:54:01 浏览:
摘要:WC1B10A(农历QC12B19A),星期二,浙江省台州市天台县交通运输局政务信息公开发布审核制度。各科室(队)、局属各单位:为进一步规范天台县交通运输局政务网站信息发布管理工作,推进信息发布工作的制度化,确保网上信息发布的严肃性、准确性、权威性和及时性,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结合我局实际,制…   WC1B10A(农历QC12B19A),星期二,浙江省台州市天台县交通运输局政务信息公开发布审核制度。
  各科室(队)、局属各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天台县交通运输局政务网站信息发布管理工作,推进信息发布工作的制度化,确保网上信息发布的严肃性、准确性、权威性和及时性,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本制度所称信息是指本部门门户网站上对外发布的文字、图片、数据、音频、视频、链接及其他形式的信息。门户网站以公开信息为主,主要公开我局工作动态、交通工程、教育宣传、政策法规解读及其他与公众密切相关的重大事项,包括行政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反映交通建设、养护、管理、运输等一切可以公开的信息资源。
  第二条本部门门户网站公开的信息应当遵循“公正、保密”的原则,不得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第二条交通系统政府公开系统信息审查应遵循“谁主管、谁负责;谁公开、谁审查;先审查、后公开”的原则。
  第三条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和本制度的要求,结合本单位业务工作特点,明确审核程序和责任,并确定由局属各单位、科室(队)自行初审。
  第四条本部门门户网站发布的信息应具有真实性、完整性,门户网站的信息来源必须确保来自合法的、正规的渠道。
  第五条信息审核、发布流程:
  1、由信息产生的局属各单位、科室(队)提出是否公示以及公开渠道的初步意见;经办人员、责任科室(队)负责人和分管领导审核意见后上报。
  2、局办公室、交建科、法制科、运管科、安全应急科对相关单位申报文件提出审核意见;
  3、局主管或分管政务公开领导审核批准。
  4、拟公开的政府信息中含有部分涉密内容的,应当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第六条信息审核、发布时间:
  对需要审核的信息,原则上做到两个工作A内审核完毕,审核通过后一个工作A内,领导签字同意公示后,方可在网站上予以发布。
  第七条政府信息公开不得公开下列信息:
  (一)依照国家保密范围和定密规定,明确标识为“秘密”、“机密”、“绝密”的信息;
  (二)虽未标识,但内容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信息;
  (三)其他公开后可能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信息。
  (四)疫情期间,严禁通过互联网、即时通信工具(微信、QQ、微博、浙政钉)等存储、传输国家秘密和敏感信息,对于非涉密但不属于对外公开的内容,严禁随意传播。
  第八条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对天台县交通运输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因审核不予公开相关信息存在质疑的,应当主动说明不予公开的依据和理由。
  第九条本制度自发布之A起执行。
  (来源:浙江省台州市天台县人民政府)

摘要:WC1B10A(农历QC12B19A),星期二,浙江省台州市天台县交通运输局政务信息公开发布审核制度。各科室(队)、局属各单位:为进一步规范天台县交通运输局政务网站信息发布管理工作,推进信息发布工作的制度化,确保网上信息发布的严肃性、准确性、权威性和及时性,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结合我局实际,制…   WC1B10A(农历QC12B19A),星期二,浙江省台州市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