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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单位信息化建设监理服务采购项目三次竞争性谈判公告

发布日期:2024-10-18 15:00:01 浏览: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某单位信息化建设监理服务采购项目(三次招标)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15.828791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5.828791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1.服务名称:某单位信息化建设监理服务采购项目 2.服务要求:详见第二部分采购项目商务和技术要求 3.服务地点: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海南省海口市秀英区 4.交付/服务期限:合同签订后,在供货调试开工当日指派专人(招标文件内提供的人员)进驻项目现场,全程参与项目监管,至项目验收完成。 5.备注:包含本项目必须产生的所有费用(包含但不局限于代理服务、运输、安全、管理、维护等费用),在合同履行时,采购方将不予支付该报价之外任何额外费用。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在供货调试开工当日指派专人(招标文件内提供的人员)进驻项目现场,全程参与项目监管,至项目验收完成。

本项目(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工商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证件复印件,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报价供应商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近1年审计报告或者提供报价截止前3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详见供应商承诺声明)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报价截止前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承诺)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详见供应商承诺声明)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1年以上的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提供营业执照及承诺函,详见供应商承诺声明。)(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或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场经营地址或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不同生产型企业,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或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或相互占股等关联关系的不同非国有销售型企业,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提供承诺函,详见供应商承诺声明)

三、获取采购文件

:2010月1 至2010月23日,每天9:00至11:30,14:30至17:30。(北京,法定节假日除外)

售价:¥3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2010月2 09点00分(北京)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刘欣 电话:010-56240287 手机:13522553206(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idnews.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