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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安市吉州区消防救援大队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性磋商公告

发布日期:2024-10-18 16:39:01 浏览: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吉安市吉州区消防救援大队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96.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96.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标的的名称

数量

简要技术需求

备注

吉安市吉州区消防救援大队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

1项

详见磋商文件第五章

/

合同履行期限:提供三年服务,合同一年一签;一年届满,经采购人考核合格后可续签下一年度合同。

本项目(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其他法律要求

①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该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

③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

(以上提供江西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加盖响应人公章)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属性为 服务 ;采购标的所属行业为批发业。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服务承接企业应为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中小企业。 响应文件中须由响应人提供对应的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为小微企业(响应文件中需提供相应的证明文件), 否则视为无效响应。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响应人公章)

三、获取采购文件

:2010月1 至2010月2,每天8:30至12:00,14:30至17:30。(北京,法定节假日除外)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2010月2 10点00分(北京)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刘欣 电话:010-56240287 手机:13522553206(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idnews.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