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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医院除颤监护仪设备采购竞争性谈判公告竞争性谈判公告

发布日期:2024-10-18 17:27:02 浏览: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02

项目名称:除颤监护仪设备采购竞争性谈判公告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3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3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项目概况:

包号/

序号

物资

名称

规格

型号

技术

要求

计量

单位

数量

交货

交货

地点

备注

1

体外除颤

监护仪

/

详见技术要求

5

合同签订后,国产产品30个工作日内完成交付,进口产品90个工作日内完成交付、安装、调试,直至正常使用

甲方指定地点

说明:

1.报价供应商应当对所投包内所有产品和数量进行唯一报价,否则视为无效报价。

2.报价应当包括所有物资供应、运输、安装调试、技术培训、售后服务、备品备件和伴随服务等价格。

3.报价供应商应当保证所投物资为全新且未使用过的产品。

1.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谈判: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谈判 ;

2.项目预算: 30万元 ;

3.最高限价: 30万元 ;

4.本项目共 1 包确定 1 家供应商成交。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国产产品30个工作日内完成交付,进口产品90个工作日内完成交付、安装、调试,直至正常使用

本项目(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一)具有企(事)业法人资格(有行业特殊情况的银行、保险、电力、电信等法人分支机构,会计师、律师等非法人组织,行业协会等社会团体法人除外);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或控股企业;

(三)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施设备、专业技术能力、质量保证体系和固定的生产经营、服务场地;

(五)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六)参加军队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200万元以上)等重大违法记录;

(七)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

(八)本项目特定资格:

1. 生产企业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代理商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等相关资质(所投产品不属于医疗器械的无需提供)。

2.所投产品医疗器械注册证(CFDA认证或NMPA)(所投产品不属于医疗器械的无需提供)。

……

三、获取采购文件

:2011月0 至2011月1,每天8:00至11:30,14:00至16:30。(北京,法定节假日除外)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刘欣 电话:010-56240287 手机:13522553206(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idnews.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