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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重新能源智能叉车项目-加工中心工作站招标公告通知

发布日期:2024-10-18 22:24:01 浏览:

太重新能源智能叉车项目-加工中心工作站招标公告

受山西太重叉车有限公司委托,就太重新能源智能叉车项目-加工中心工作站进行国内公开招标,诚邀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投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太重新能源智能叉车项目-加工中心工作站,招标人为山西太重叉车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自筹。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太重新能源智能叉车项目-加工中心工作站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太重新能源智能叉车项目-加工中心工作站

2.2项目地点:山西太重叉车有限公司

2.3项目概况:招标人厂区所需的相关设备

2.4招标范围:加工中心工作站

2.5交货期:签合同后3个月交货,到货后2个月安装调试完成

2.6项目编号:451……

2.7标段情况:本项目共划分1个标段

标段(包)编号

标段(包)名称

4510-2464TZGF0166-01

太重新能源智能叉车项目-加工中心工作站

3.投标人资格要求3.1投标单位资格要求:(1)投标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对招标货物应具有生产制造或供货能力。

3.2投标单位项目经理资格要求:无

3.3财务要求:投标人以上2年度任意一年财务报表(优先提供最近一年报表)或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报告。

3.4业绩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近5年同类型项目业绩(以合同为准)。

3.5投标其他要求:无

3.6信誉要求:投标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以评标阶段评标委员会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的结果为准。

3.7投标人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况:(1)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第一大股东是同一自然人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违反前述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法人单位的单位负责人为法定代表人,分公司的单位负责人为分公司负责人,个人独资企业的单位负责人为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人,合伙企业的单位负责人为代表合作企业执行合伙企业事务的合作人。

3.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投标截止,下同)和开标为:2024-11-07 09:00,地点为:注册后查看。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刘欣 电话:010-56240287 手机:13522553206(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idnews.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