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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交一公局海威工程建设有限公司2024年10月幕墙材料采购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24-10-19 00:18:01 浏览: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洛阳提升改造项目,招标人为中交一公局海威工程建设有限公司,招标项目洛阳提升改造项目资金来自地方财政资金+专项债+自筹资金,出资比例为100%;以上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幕墙材料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洛阳提升改造项目:项目位于河南省洛阳市涧西区地方,工期300天,包含工人文化宫影剧院、文化宫幼儿园、小上海步行街北侧、小上海步行街南侧、益华商贸、高原商贸、东南角小楼、景唐商贸及裙房商业、周山大道西侧沿街商铺、纺织品大厦、步行街购物中心、上百大厦、润峰购物中心裙房等建筑物内部加固、二次结构、门窗安装、水电消防改造、外立面改造、相关配套设备采购及安装、片区内相关市政设施更新改造、景观、灯光提升、文化宫片区内局部新建、周山大道道路(长约470米)工程提升改造,文化宫站前前广场改造提升,及相关市政设施更新改造、景观、绿化、灯光提升等。本工程工期为10个月,划分为2个标段。

项目地址: 河南省洛阳市涧西区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经营范围的生产商或代理商(销售商)。

3.2生产厂要求达到一定的生产能力,且拥有相应的配套生产设施,产品质量符合国家标准要求;代理商(销售商)须具有相应经营范围且应具备相应的仓储运输条件。

3.3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投标人须具备一定的垫资能力和垫资期限。如投标人中标,须对支付材料款过程中办理手续所需的给予充分理解,在资金紧张阶段对支付给予充分理解。

3.4国内生产企业通过ISO 9000质量认证体系。投标生产商具有内部质量管理体系,具有符合国家规定的的配套生产设备,拥有省、部级及以上部门颁发的产品质量认证证书,具备甲级资质检测部门出具的有效期内的产品合格检测报告;投标人为代理商(销售商)的应提供所代理产品生产企业上述相关资料。

3.5 近3年内(2024年1月至2024年12月)至少有2项大中型重点工程的供货业绩,并提供相关合同执行情况。

3.6 履约信用要求:无不良履约记录、未列入工程所在地质量监督部门和中国交建、中交一公局集团企业黑名单。因质量原因被交通部质监站通报,正在进行整改的生产厂家和产品不得参与投标。生产商或代理商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近3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3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同时,要求提供企业基本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至少3家同类投标物资已供买方或使用单位出具的履约情况证明。

3.7 投标人必须保证中标签订合同后直接供应,否则视为中标人违约,扣除全部履约保证金。投标人中标后,应对招标人组织开展的准入考察工作予以积极配合;投标人应确保提供的相关资料齐全并且真实有效,否则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被否决。同一项目的同种物资同一投标人最多只能中标一个包件。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0月1至2010月217时00分(北京,下同),注册后查看报名并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500元。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刘欣 电话:010-56240287 手机:13522553206(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idnews.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