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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兴业银行大连分行信用卡诉讼(保全)清收项目供应商征集公告

发布日期:2024-10-19 10:54:01 浏览:
一、采购需求及资格要求

1.1采购需求:

兴业银行大连分行因部分信用卡客户未按《领用合约》约定履行还款义务,故而需要提起诉讼进行清收,开展外聘律师服务采购,从而为我行实现信用卡债权利益提供诉讼案件代理服务。诉讼代理服务包括:代为起诉(包括诉前保全)、参与一、二审、再审诉讼,强制执行等。本次采购的代理服务期限为一年,自招采后签订合同日起起,到期日不晚于2025年12月3。

1.2 服务要求:

1.2.1 代理方式为风险代理,全程操办信用卡诉讼追偿法律事务。

1.2.2 对我行的法律服务需求的理解准确,法律服务方案应对有力、切实可行;

1.2.3 诚实信用,不得损害我行利益,通过法律手段最大限度维护我行债权权益,最大限度回收分行借款本金、利息和垫付费用等资金;

1.2.4 勤勉尽职,注重效率,努力推进诉讼进程,尽力缩短审结期限和执结期限;原则上从我行委案至案件判决期限不超过3个月,判决案件需于6个月内申请执行,执结期限不超过6个月。诉前保应于2个月内完成相关保全。

1.2.5 定期向我行报告诉讼代理方案与诉讼进展情况。

1.3 人员资质要求:

1.3.1 至少提供两名律师作为分行服务人员,通过征集审核后,招标前需入选我行律师库。

1.3.2律师需持有有效的律师执业证,并具有三年(含)以上律师执业经验。

1.3.3 通过征集审核后,招标前需入选我行律所库。

1.4 供应商资质要求

1.4.1 依法注册并成立1年以上,财务稳健,通过年检,可稳定提供服务;

1.4.2 有较强的专业优势,处理过一定数量有影响、有效果的金融法律事务,有至少一家银行与其开展相关业务;

1.4.3 有相关信用卡诉讼(特别是信用卡诉前保全)服务经验,方便诉讼业务服务,业界声誉良好;

1.4.4具有批量完成信用诉讼和诉前保全(每年不少于5000件)的能力;

1.4.5 通过征集审核后,招标前需入选我行律所库;

1.4.6 指派的律师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持有有效的律师执业证,并具有3年(含)以上律师执业经验;

(2)擅长金融法律事务,理论功底扎实,实践经验丰富;

(3)职业道德良好,无违法违纪行为,无不良记录;

(4)具有较强的沟通协调能力,服务态度良好;

(5)通过征集审核后,招标前需入选我行律师库。

2. 报名要求

2.1 承诺中标后在兴业银行开立对公账户,若中标本项目,则通过兴业银行对公账户结算该项目相关费用。

2.2 充分理解我行服务需求并能够根据需求提供相应的服务。

2.3 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2.4 未被“信用中国”网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名单”、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网站“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未出现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近三年在我行无不良行为记录,不在兴业银行供应商禁用/退出期内。

二、征集

本次供应商征集自即日起至2010月123:59止。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刘欣 电话:010-56240287 手机:13522553206(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idnews.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