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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门市殡仪馆福泽、福仙、福安等墓区开发配套工程选取招标代理机构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4-10-19 13:36:02 浏览:
一、项目基本情况建设单位:江门市殡仪馆项目名称:江门市殡仪馆福泽、福仙、福安等墓区开发配套工程项目项目规模说明:总建筑面积约14546平方米,建设内容主要包括墓区开发、新建华侨土葬区,以及殡仪馆基础设施的改造完善,包括凉亭维修与山顶广场改造、环山道路改造、环山路两侧及墓区的配套设施、骨灰寄存楼前地面改造、1#-3#礼堂周边通道雨棚、金埕寄存楼天桥雨棚、海棠厅改造、其他零星室内翻新。二、采购需求所需服务:招标代理服务服务内容:施工总承包及所有达到招标要求需要公开招标的项目招标服务时限说明:确认中选至完成本项目全部招标代理工作为止。服务金额:暂定人民币60738.46元。报价方式:报固定下浮率(20%)报价金额说明:招标代理报酬参照国家计委《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降低部分建设项目收费标准规范收费行为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1〕534号)的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标准,以本合同工程完成的每个单项招标的中标价为计费额,按“工程招标”服务类型费率计取招标代理费收费基准价,乘以(1-基础下浮率20%)再乘以(1-固定报价下浮率20%)计算,累计进行结算,结算金额不得超过概算批复对应金额。三、选取方式注册后查看四、参选单位资格要求资质(资格)要求说明:(1)参选机构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独立法人,持有有效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或各级政府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颁发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按国家法律经营;(2)在报名截止前,参选机构未被列入“信用中国”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具体名单以报名截止“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公布为准);(3)参选机构报名时可以指定分支机构承接本项目。执业(职业)人员要求说明:参选单位拟委派的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工程类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技术职称;拟委派的其他技术人员应满足本项目招标代理工作的需求。五、参选文件提交截止1.截止:2010月29时30分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刘欣 电话:010-56240287 手机:13522553206(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idnews.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