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鞍钢股份本部钢渣处理工程项目东区炼钢总厂一分厂闷渣工程资格预审公告

发布日期:2024-10-19 15:57:02 浏览:
鞍钢股份本部钢渣处理工程项目东区炼钢总厂一分厂闷渣工程资格预审公告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鞍钢股份本部钢渣处理工程项目东区炼钢总厂一分厂闷渣工程招标人为鞍钢绿色资源科技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自筹,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项目名称:鞍钢股份本部钢渣处理工程项目东区炼钢总厂一分厂闷渣工程详见《项目需求清单》、补充说明及附件。3.申请人资格要求3.1 本次招标不允许联合体投标。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如下资质要求:(1)安全生产许可证(2)营业执照(3)冶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3.3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满足如下注册资金要求:注册资金:5000.0(万元)及以上3.4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如下业绩要求:提供近5年内建成投产有压热闷钢渣处理新建或改造项目EPC业绩不少于1套,钢渣处理总量不低于50万吨/年(含转炉钢渣、脱硫渣、精炼渣、干渣、铸余渣等)。提供EPC工程合同(修理修缮合同无效)、合同相关发票、技术附件等证明材料。3.5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如下能力要求、财务要求和其他要求:财务要求:详见附件(如有需要)能力要求:详见附件(如有需要)其他要求:投标单位设计资质须符合下列两个条件之一:⑴工程设计环境工程专项(固体废物处理处置工程、大气污染防治工程、水污染防治工程、物理污染防治工程)甲级资质;⑵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项目经理要求具有相关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税务登记证(或副本)扫描件(三证合一的除外);组织机构代码证(或副本)扫描件(三证合一的除外);与承揽作业一致的资质证明;提供投标单位盖公章的附件2《分项报价单》;需详细阅读附件4《鞍钢股份本部钢渣处理工程项目东区炼钢总厂一分厂闷渣工程EPC项目中标单位须知》内容,并提供投标单位盖有公章的附件5《承诺函》扫描件;投标单位代表为企业法定代表人的,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扫描件;投标单位代表不是企业法定代表人的,需提供针对本次投标的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及投标人代表身份证扫描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格式请登录鞍钢招标有限公司网站下载);中标单位现场施工人员须身体健康,满足所从事岗位的上岗要求,从事特种作业和特种设备作业人员需持有有效的特种作业证件(办理开工手续时须提供特种作业人员的特种作业证扫描件);预审合格后,投标时需同时上传双方签字的技术协议,否则投标无效。3.6本次招标要求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失信被执行人投标无效。4.资格预审方法预审本次资格预审采用预审。5.申请报名凡有意申请资格预审者,请于2010月116时00分至2010月216时00分(北京,下同)报名。6.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6.1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请于2010月116时00分至2010月216时00分(北京,下同)下载电子资格预审文件。6.2资格预审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7.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7.1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为2010月208时1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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