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骞的第二次西游

张骞的第二次西游 “巴”原本是一个古老民族的名称,其活动范围包括今重庆、川北、陕南、鄂西乃至洞庭湖一带的广大地区,而鄂西是其中心。在此地域内的民族各有分支且不断迁徙,巴族是其主体,其活动的地区也被称为巴。于是,“巴”就由民族名演变成为地域名,“是司神于巴”、“巴蛇食象”。殷周之际,巴人参与了伐纣战争,后被封为巴子国。“巴师勇锐,歌舞以凌殷人”,“武王即克殷,封其宗姬于巴,爵之以子”。周恒王十七年(前703年),“巴子使韩服告于楚,请于邓为好,楚子使道朔将巴客以聘于邓,(邓)杀道朔及巴行人……邓师大败”。这是巴作为一个诸侯王的军事、外交活动初见于文献记载。春秋时期,巴国的活动范围主要在汉水流域。春秋末年,巴、楚两国兵戎相见,在“楚主夏盟,秦擅西土”的情况下,巴国的统治中心逐步向南转移,先至鄂西南的清江流域,然后沿清江西上进入川东。到战国初年,其统治中心已在川东,而且不断迁徙,“巴子时虽都江州(今重庆),或治垫江(今合川),或治平都(今丰都),后治阆中(今阆中)。其先王陵墓多在枳(今涪陵)。”直至公元前316年秦并巴蜀,俘虏巴王,巴国宣告灭亡。先秦时期的“巴”,具有多重含义,主要是用做国名
周慎王五年(前316年),即开明氏的晚期,秦国按照“得蜀则得楚,楚亡而天下并矣”的战略,先灭蜀,接着灭巴。在巴蜀旧地建立了巴郡和蜀郡。在巴国原地设置的巴郡,治江州,“其地东至鱼复(今奉节),西至僰道(今宜宾),北接汉中,南极黔、涪”。辖境大致包括今重庆嘉陵江、涪江、南溪县以东至奉节县,大巴山以南,贵州东北部地区。巴郡之设,汉、晋因之。之后,刘宋设置巴渠郡(今达县),齐置巴州(今奉节),梁又设置了东巴州(今南江)、宁巴郡(今东林)、巴中郡(今开江)、开巴郡(今普光)。北周设置了巴县(今重庆)、三巴郡(今宣汉普光),唐代设置了巴川郡(今合川)。所有这些行政区划的设置,充分表明了“巴”作为一个地名在古巴国范围内使用之广。正由于“巴”作为地名的普遍使用,当唐代不再设巴郡之后,人们仍习惯于将川东地区称巴。“巴”就从行政区划之称,逐渐转化为普遍使用的对特定区域的代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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