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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惕!名为“介绍对象”实则诈骗,湘乡市已有人中招被骗10万余元

发布日期:2024-10-17 21:18:01 浏览:
摘要:WC1B3A(农历QC12B12A),星期二,警惕!名为“介绍对象”实则诈骗,湘乡市已有人中招被骗10万余元。近A,湘乡市公安局梅桥派出所破获一起电信诈骗案,将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的犯罪嫌疑人蒋某(男,49岁,重庆市北碚区人)、杨某(男,E岁,河北任丘人)、刘某某(男,W岁,贵州省威宁县人)抓获归案。QC11…   WC1B3A(农历QC12B12A),星期二,警惕!名为“介绍对象”实则诈骗,湘乡市已有人中招被骗10万余元。
  近A,湘乡市公安局梅桥派出所破获一起电信诈骗案,将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的犯罪嫌疑人蒋某(男,49岁,重庆市北碚区人)、杨某(男,E岁,河北任丘人)、刘某某(男,W岁,贵州省威宁县人)抓获归案。
  QC11B18A,梅桥镇辖区居民朱某某到派出所报警,称其在某婚恋APP上被人以介绍婚恋对象为由骗走10万余元。接到报案后,梅桥派出所迅速开展调查,经深入摸排、分析研判,发现被骗资金流入银行卡的所有人为刘某某、杨某和蒋某。在固定相关证据材料后,民警随即对三人展开抓捕并网上追逃。
  12BQA至25A,梅桥派出所组织警力南下广东、北上河北、西至重庆,行程数千公里,分别在广东省深圳市、河北省正定县、重庆市北碚区将刘某某、杨某、蒋某抓获归案。经查,刘某某、蒋某、杨某三人在明知他人(待查)的资金是电信诈骗所得的情况下,为谋取高额报酬仍将自己办理的银行卡交给他人使用,并在期间帮其刷脸登录手机银行进行转账洗钱,从中非法获利5000余元。
  经审讯,犯罪嫌疑人刘某某、蒋某、杨某对其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目前,三人均因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被公安机关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来源:湖南省湘潭市湘乡市人民政府)

摘要:WC1B3A(农历QC12B12A),星期二,警惕!名为“介绍对象”实则诈骗,湘乡市已有人中招被骗10万余元。近A,湘乡市公安局梅桥派出所破获一起电信诈骗案,将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的犯罪嫌疑人蒋某(男,49岁,重庆市北碚区人)、杨某(男,E岁,河北任丘人)、刘某某(男,W岁,贵州省威宁县人)抓获归案。QC11…   WC1B3A(农历QC12B12A),星期二,警惕!名为“介绍对象”实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