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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扬东路跨京杭运河大桥建设工程(华扬路跨京杭大运河通道)环境影响评价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24-10-19 10:09:01 浏览: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为扬州万福投资发展有限责任公司,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华扬东路跨京杭运河大桥建设工程(华扬路跨京杭大运河通道)环境影响评价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名称:华扬东路跨京杭运河大桥建设工程(华扬路跨京杭大运河通道)环境影响评价服务项目

服务地点:华扬路跨京杭大运河通道

招标范围:

(1)收集华扬东路跨京杭运河大桥建设工程(华扬路跨京杭大运河通道)基础资料,编制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并按时出具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生态影响类,含附加专项),并取得主管部门批复;

(2)负责公众参与调查(根椐环保部门要求)以及可能涉及的公众听证,向公众解释项目环评所涉及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协助发包人办理有关申报与审批手续,填报有关技术表格和文件,办理建设项目环评文件审批前公示等各项手续。

完成:合同签订后,按招标人要求在收到完整的前期资料后45个日历天内,向招标人提交满足环评部门要求的环境影响报告表(生态影响类,含附加专项)。并取得主管部门批复。

本项目采用公开招标、资格后审方式。

最高限价:15万元,投标人的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其投标文件无效。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企业且营业执照经营范围有“环保咨询”相关业务内容;

(2)项目负责人具备高级工程师职称(环保类);

(3)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提出投标申请;

(4)投标单位未有因疑似围标串标不良行为在公告期内;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按“信用中国”和“信用江苏”执行);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投标时应提供以下资格审查材料(以下资料复印件须加盖公章,开标时需提供原件复核)

(1)资格审查申请书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原件

(3)申请资格审查人简介

(4)承诺书原件

(5)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如投标单位为事业单位无营业执照,可用法人证书代替)复印件

(6)企业资格证书复印件

(7)拟派本项目负责人职称证书复印件

(8)由社保部门出具的207月至209月(近3个月内任一个月)投标人为授权委托人、项目负责人缴纳在职职工养老保险的证明材料(已取消书面证明采用网上自助查询方式的,如当地社保管理部门明确的最大查询期与招标文件规定的月份不一致时,须提供社保管理部门的文件规定;如投标单位为事业单位不缴纳社保的,需出具相关证明材料)

(9)上一年度的财务报告(复印件)

(10)投标人参加本次投标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

(11)其他需要提供的资料

(三)集中考察或召开答疑会:无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费用:0元。

4.2获取招标文件:2010月1至2010月2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刘欣 电话:010-56240287 手机:13522553206(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idnews.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