狱中血书

涟今死杖下矣!痴心报主,愚直仇人;久拼七尺,不复挂念。不为张俭逃亡,亦不为杨震仰药,欲以性命归之朝廷,不图妻子一环泣耳。

打问之时,枉处赃私,杀人献媚,五日一比,限限严旨。家倾路远,交绝途穷,身非铁石,有命而已。雷霆雨露,莫非天恩,仁义一生,死于诏狱,难言不得死所。何憾于天?何怨于人?

惟我身副宪臣,曾受顾命。孔子云:“托孤寄命,临大节而不可夺!”持此一念,终可以见先帝于在天,对二祖十宗与皇天后土、天下万世矣。大笑,大笑,还大笑!刀砍东风,于我何有哉?

涟即身无完骨,尸供蛆蚁,原所甘心。但愿国家强固,圣德刚明,海内长享太平之福。此痴愚念头,至死不改。

有用

作品简介

《狱中血书》是明代杨涟所作的一篇散文,是明代著名官员杨涟在狱中写下的绝命书。杨涟因弹劾魏忠贤等阉党权贵,被诬陷下狱,遭受酷刑折磨。在生命的最后时刻,他咬破手指,以血代墨,写下了这封充满悲愤与忠诚的血书。

译文注释

译文

逐句全文

涟今死杖下矣!痴心报主,愚直仇人(1);久拼七尺,不复挂念。不为张俭(2)逃亡,亦不为杨震(3)仰药(4),欲以性命归之朝廷,不图妻子一环泣耳。

杨涟如今将死于狱杖之下!一片痴心来报陛下,因为耿直而被奸人仇视;豁出性命已久,不再有什么挂念。面对奸党当政,不愿像汉代张俭那样到处逃亡,也不愿像东汉杨震一样服毒自尽。想以这条性命来报答朝廷,不及顾念妻儿哭泣哀痛。

打问之时(5),枉处赃私,杀人献媚,五日一(6),限限严旨。家倾路远,交绝途穷,身非铁石,有命而已。雷霆雨露,莫非天恩,仁义一生,死于诏狱(7),难言不得死所。何憾于天?何怨于人?

刑讯逼供之时,被冤枉定为贪赃之罪。狱吏为了献媚,发下严格的命令,每五日便来追赃。家庭倾覆,归路已远,故交断绝,穷途末路,我的身体也不是铁石所做,只是豁出性命一条而已。拷打折磨,难道不也是天恩吗?一生躬行仁义,最终死在诏狱,不能说没有死得其所。对上天和别人还有什么怨恨吗?

惟我身副宪臣(8),曾受顾命(9)。孔子云:“托孤寄命,临大节而不可夺(10)!”持此一念,终可以见先帝(11)于在天,对二祖十宗(12)皇天后土(13)、天下万世矣。大笑,大笑,还大笑!刀砍东风,于我何有哉?

只因我身担御史的职责,曾经受过先帝顾命,孔子说过:“被托付幼主和国家政事的人,面临生死关头而不能动摇屈服!”坚持着这样的信念,死后也可以面对先帝的在天之灵,无愧于二祖十宗、天地和千秋万世了。念及此,除了大笑大笑还是大笑,刀斧交加,又能把我怎么样呢?

涟即身无完骨,尸供蛆蚁,原所甘心。但愿国家强固,圣德刚明,海内长享太平之福。此痴愚念头,至死不改。

杨涟即使粉身碎骨,尸体被蛆蚁所食,都是心甘情愿的。只希望国家强盛,皇上圣明,天下之民能长久的享受太平之福。这种愚痴的念头,虽死不改。

注释

(1)仇人:为人所仇视。

(2)张俭:东汉高平(今属山西)人,字元节。延熹初为东部督邮,弹劾宦官侯览,为览所诬,遂遁去。望门投止,人皆重其名行,破家相容。前后受其牵连受诛者以十数,宗职并皆殄灭。

(3)杨震:东汉华阴(今属陕西)人,字伯起。延光初为太尉。被宦官樊丰所谮,遣归本郡,于途中饮鸩而死。

(4)仰药:服毒。

(5)打问之时:刑讯逼供,冤枉定为贪赃罪。

(6)比:对犯人追赃。

(7)诏狱:锦衣卫奉皇帝命令而成立的专案。

(8)宪臣:御史台又称宪台,杨涟官职为左都副御史,故称。

(9)顾命:《尚书.序》:“成王将崩,命召公、毕公率诸侯相康王,作顾命。”《传》:“临终之命曰顾命。”封建社会,皇帝临终前往往召集亲信大臣托付后事,嘱咐辅佐新君。参与此事的大臣称为顾命大臣。

(10)托孤寄命,临大节而不可夺:《论语.泰伯》:“曾子曰:‘可以托六尺之孤,可以寄百里之命,临大节而不可夺也!’”此处引作孔子语,系作者误记。

(11)先帝:指明光宗朱常洛。

(12)二祖十宗:指明熹宗(当时在任的明朝皇帝)之前的所有明朝皇帝——太祖、成祖、仁宗、宣宗、英宗、宪宗、孝宗、武宗、世宗、穆宗、神宗、光宗十二君。(惠宗、代宗当时无庙号,因此不算)

(13)皇天后土:即天地。

创作背景

天启五年(1625)七月,在历经钢针作刷、铜锤击胸、土袋压身、铁钉贯耳等毫无人性的酷刑之后,已经处于濒死状态的杨涟,咬破手指写下了这篇绝命血书。读之激昂悲壮,感天地、泣鬼神!

作者简介

杨涟

杨涟

明代著名谏官

杨涟(1572-1625),字文孺,号大洪,明代湖广应山(今属湖北广水)人。万历三十五年(公元1607年)进士。初任常熟知县,因考选清官第一,入朝任给事中。神宗病危,力主太子进宫服侍皇帝。天启五年(公元1625年)任左副都御史,因弹劾魏忠贤二十四大罪,被诬陷,惨死狱中。后平反昭雪,谥号“忠烈”。有《杨忠烈公文集》传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