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花秋月何时了 别时容易见时难

春花秋月何时了 别时容易见时难
亡国之君要想全身保命,最好的教材就是“乐不思蜀”的后主刘禅。
乐不思蜀
蜀汉被魏国灭亡以后,刘禅归降,被封为“安乐公”。有一天晋王司马昭设宴款待刘禅,让乐队演奏蜀地的乐曲,并以歌舞助兴。陪同刘禅在座的蜀汉旧臣们想起亡国之痛,个个低头掩面流泪。唯独刘禅跟着音乐的节奏打起拍子,一派怡然自得,毫无悲伤之意。司马昭便问道:“安乐公听到这些音乐,是否思念蜀地啊?”刘禅不假思索地回答道:“此间乐,不思蜀也。”
旁边的蜀汉旧臣郤正(“郤”古同“郄”,读音同“细”)听了,心想这种没心没肺的回答将来必定会成为史书上的笑柄,我们要跟着一起丢人的,便趁着刘禅上厕所的时候劝他:“对于刚才晋王的问话,陛下的回答很不得体。如果下次晋王再问同样的问题,您应该先抬头闭眼沉思片刻,然后张开双眼,很认真地说‘先人坟墓,远在蜀地,我没有一天不想念的’,这样才合适啊。”刘禅听后,牢牢记在心中。
回到席上,酒至半酣,司马昭果然又问道:“安乐公想念蜀地吗?”刘禅赶紧抬头看着房顶,仿佛在努力忍住夺眶而出的泪水,然后将郤正教他的话学了一遍。司马昭听了便问:“咦,这话怎么像是郤正的口气呢?”刘禅大感惊奇:“正是郤正教我的。晋王您怎么知道呀?”司马昭和左右大臣哄堂大笑。见刘禅如此老实,司马昭从此再也不怀疑他了。刘禅就这样在洛阳安乐地度过余生,恰如他的封号。
通过这个故事,不能不让我们佩服刘禅的大智若愚,郤正在政治上反而不太成熟。相比之下,李煜的表现就更加幼稚了。
流水东逝
被宋太祖教导了“卧榻之侧岂容他人鼾睡”的徐铉随李煜归降宋朝后,累官至散骑常侍。宋太宗即位后的第三年,派徐铉拜见李煜,想借此了解一下李煜的思想状态。对亡国一直耿耿于怀的李煜见到昔日臣子,两人相对流泪,静坐不发一言。徐铉回去复命,宋太宗问他:“你这次去见陇西公,聊了些什么啊?”徐铉不敢不据实回答。宋太宗听了,心里很不高兴,转头问左右:“陇西公最近可有什么词作?”一直受命监视李煜的侍从便呈上一首抄录的《浪淘沙》:
帘外雨潺潺,春意阑珊,
罗衾不耐五更寒。
梦里不知身是客,一晌贪欢。
独自莫凭栏,无限江山,
别时容易见时难。
流水落花春去也,天上人间。
这是李煜追忆昔日君主的尊贵地位,对比今日阶下囚的悲凉境遇,就像天上和人间的差距般遥不可及,只有在梦里才可能找回一点欢乐。宋太宗一看到这句“无限江山,别时容易见时难”,眉头立刻紧皱起来。哟,分明是在怀念失去的江山嘛!就算你李煜不怀念,我尚且担心你那些怀念故国的前部下用你当大旗造反呢,何况你自己还告诉人家你在怀念。作为一个亡国之君,不像刘禅那样夹起尾巴装傻做人,还敢公然写出这样的怀旧作品,政治素质不是一般的差,绝对是不稳定因素。为了维护大宋朝安定团结的大好局面,赵光义认为有必要让李煜彻底消失。
过了几天便是七夕节,一贯冷清安静的陇西公府上居然张灯结彩,大家的脸上难得露出一丝喜色,因为今天正巧还是李煜的四十二岁生日。虽然再没有什么节日能让亡国之君有普天同庆的喜悦,李煜自己也不觉得长命百岁是一种值得庆祝的幸福,但这好歹也是一个让大家苦中作乐的由头。正当一家人觥筹交错时,突然收到了一份意料之外的寿礼。宋太宗派弟弟赵廷美给李煜送来了一壶御赐美酒,为陇西公祝寿。李煜立刻明白自己的大限已至,一言不发,回到房内提笔挥毫写下一篇词作,递给小周后:“你来咏唱这首新词吧。”小周后默然接过,轻抚琵琶,婉转低回地唱出了这首名传千古的《虞美人》:
春花秋月何时了,往事知多少?
小楼昨夜又东风,故国不堪回首月明中!
雕栏玉砌应犹在,只是朱颜改。
问君能有几多愁?恰似一江春水向东流。
看着眼前春花秋月的美景,不禁思念故国往事,这只是第一层解读。如果仅仅是思念故国之情,这首词绝对达不到现在的高度。“春花秋月何时了”,更有叹息时间看起来漫长无尽的意味,那么对比人生的短暂无常,又有谁能逃得出这种悲哀呢?怪不得俞平伯先生评论李煜这首词的头两句是“奇语劈空而下”。在前几首词中,李煜频频使用无法挽留的“流水”来表达对过去时光的怀念,落花、夜风也被他信手拈来。如今在此基础上进一步升华,将“人生长恨水长东”扩展到“一江春水向东流”,这篇《虞美人》可谓是水到渠成、瓜熟蒂落。
李煜一面听小周后曼声吟唱自己刚刚所作的这首绝命词,一面斟满了一杯御酒。小周后的“流”字声音一停,李煜长叹一声,仰首将杯中酒一饮而尽。不到片刻,酒中牵机药的毒性发作,李煜腹痛难忍、浑身抽搐收缩,以至于头碰到自己的脚尖,很快便气绝身亡。刘禅靠着匪夷所思的情商骗过了司马昭,骗过了所有人,甚至骗过了自己,所以能在亡国后依然活了很久。李煜在活命的本事上远不如刘禅,但他的理想也不是活得更长。既然他根本就不想如刘禅那样窝窝囊囊地活着,现在也算求仁得仁。对他来说,死亡未尝不是一种解脱。李煜让我们永远记住了他那些如烟花般绚烂的词句,而刘禅除了一句“扶不起的阿斗”之外,没有给我们留下任何其他深刻的印象。李煜生在七夕,死在七夕,连生死的日子都选得如此浪漫,这就是一个浪漫入骨以至于不适合做君王的人。正所谓“做个才子真绝代,可怜薄命做君王”。李煜死后不到一年,了无生趣的小周后也随之辞世而去。
李煜之死还让中国历史上一种著名的体貌特征绝了迹。在他之前,有造字的仓颉(读音同“杰”)、盛德的虞舜、晋文公重耳和西楚霸王项羽等人史载都是“重瞳”,就是每个眼睛中有两个瞳孔。李煜是最后一位有此奇异特征之人(欧阳修《新五代史·南唐世家》中载其“丰额骈齿,一目重瞳子”),之后中国的史书中再没有出过重瞳的名人了。
尼采曾经说:“一切文学,余爱以血书者。”王国维接着这句话评论道:“后主之词,真所谓以血书者也。”《虞美人》就是最有代表性的绝命血书,李煜一生的精气神,仿佛都在这一篇血书中喷薄而出。顺便提一句,尼采最为人所熟知的名言是“上帝死了”。上帝有没有死,人不能证明。但尼采自己后来确实是疯了,为“神欲使之灭亡,必先使之疯狂”这句古希腊名言做了一个注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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